首先热烈庆祝70同学攻下CCIE (R&S)!!!(散花~~~鼓掌~~~)
本来以为两个都完蛋了,没想到早上一起床,70同学就告诉我他过了,我当时就哭起来了,辛苦了这么久,终于有回报了!!
我还是很悲催,惨的部份就不说了,自己捂着痛吧。
我相信有70同学在旁边监督,我下一次一定过!!!
2013年10月8日星期二
2013年10月2日星期三
西方民主的可笑之处
别搞错了,比起各式各样的独裁统治,包括中国所谓的“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治。。。”,我还是喜欢西方的民主。
可是这是相对而言的,西方的民主有时也有可笑之处:
* 昨天,美国联邦政府非必须部门停止运作,简单一句--政府关门了。
真操蛋啊,纳税人给钱你们干活,你们凭什么连工都不做了。你们共和、民主两党要捞政治资本,凭什么拿大众做祭品啊!
真TM操蛋啊!
* 加拿大2015年泛美运动会,原先的预算是15亿加币,原来竟然不包括建设运动员村,需要另外7亿!
又是一蛋疼的事,真把大家当傻子了!预算委员会是干什么吃的?其他监管机构干啥去了?都是睁眼瞎吗?!!
你和我不知道是情有可原的,可是监管机构呢?这是他们的职能啊?真操蛋!
* 国会一天吵到晚,一有事就关闭
您没听错,是有事关闭,没事就开门了!不是有事才要你们开门解决的吗?你们除了吵,还干了什么实事没?
真的受不了哈珀了!!
可是这是相对而言的,西方的民主有时也有可笑之处:
* 昨天,美国联邦政府非必须部门停止运作,简单一句--政府关门了。
真操蛋啊,纳税人给钱你们干活,你们凭什么连工都不做了。你们共和、民主两党要捞政治资本,凭什么拿大众做祭品啊!
真TM操蛋啊!
* 加拿大2015年泛美运动会,原先的预算是15亿加币,原来竟然不包括建设运动员村,需要另外7亿!
又是一蛋疼的事,真把大家当傻子了!预算委员会是干什么吃的?其他监管机构干啥去了?都是睁眼瞎吗?!!
你和我不知道是情有可原的,可是监管机构呢?这是他们的职能啊?真操蛋!
* 国会一天吵到晚,一有事就关闭
您没听错,是有事关闭,没事就开门了!不是有事才要你们开门解决的吗?你们除了吵,还干了什么实事没?
真的受不了哈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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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日星期日
伤心之旅 (RTP)
把不开心留给昨天吧,原谅自己,继续前行,很重要。。。
虽然恨,恨script的stupid,恨C那班人目中无人,可是最恨的还是自己吧。一个小错误,酿成大错,想挽救都不行了。
不过某一天,我终于放过自己,因为我知道如果5年后我再回头看,这些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瑕疵,我何苦苦苦抓住自己不放呢!
想明白了,就释然了,继续前行吧,没有退路了呢!
因为是伤心之旅,不想放在我欢乐的旅行blog里,那就放在这里吧,放着这里什么都有呢!
虽然恨,恨script的stupid,恨C那班人目中无人,可是最恨的还是自己吧。一个小错误,酿成大错,想挽救都不行了。
不过某一天,我终于放过自己,因为我知道如果5年后我再回头看,这些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瑕疵,我何苦苦苦抓住自己不放呢!
想明白了,就释然了,继续前行吧,没有退路了呢!
因为是伤心之旅,不想放在我欢乐的旅行blog里,那就放在这里吧,放着这里什么都有呢!
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
ZT 律师们如何看薄熙来的公开庭审庭审 ZT
以下是转帖:
成功的审判 遗憾的侦查 ---- 陈有西
今天通过济南中院的审理前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案件公开庭审的直播,综合各现场媒体的报道,特别是新华社转发的庭审的全部笔录,很多原来扑朔迷离的传言得到了证实,一天审判透出的信息量非常大。第一天的审判,只进入受贿罪的法庭调查质证阶段,还没有涉及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的总则规定,在法庭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薄熙来都还只是嫌疑人。控方的指控意见和观点,要经过被告自己的辩解、律师的辩护、法庭的合议认定后,才能够确定薄熙来是否有罪。
控方的《起诉书》指控了被告人薄熙来三宗罪。一是犯贪污罪。2000年,被告人薄熙来担任中共大连市委书记期间,大连市人民政府负责了上级单位涉密场所改造工程。该工程由薄熙来直接负责,由时任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局长王正刚(另案处理)承办.2002年3月工程完工后,该单位通知王正刚,拨款人民币500万元给大连市人民政府。王正刚遂向已调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的薄熙来请示如何处理该款项,薄熙来表示考虑一下再说。一周后,王正刚再次向薄熙来汇报,提出该500万元在大连市没有其他人知道,因此提议将该款留给薄熙来补贴家用。薄熙来当即将此事电话告知薄谷开来,并让王正刚跟薄谷开来商议处理。几天后,王正刚到沈阳市薄熙来家中,与薄谷开来议定将该500万元转至薄谷开来指定的北京市昂道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东平处,供薄熙来家庭使用。2002年4月至2005年3月,上述款项陆续转入赵东平安排的账户或其律师事务所账户,由赵东平代为保管。薄谷开来将该500万元已交赵东平保管一事告知了薄熙来。二是犯受贿罪。1999年至2006年,被告人薄熙来利用其担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商务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2000年至2012年,薄熙来单独或者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另案处理)、其子薄瓜瓜,收受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唐肖林(另案处理)、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另案处理)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79.0587万元。三是犯滥用职权罪。2012年1月至2月,被告人薄熙来作为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中共重庆市委书记,在有关人员对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以下简称“11. 15案件”)进行汇报和揭发后,以及在时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立军叛逃前后,违反规定实施了一系列滥用职权行为。
而今天的庭审中,薄熙来除了对他的身份证据没有异议外,对所有的受贿指控均予以否定。理由不是否定事实有没有发生,而是以对妻子和儿子的行为不知情、同行贿人没有特别关系,和没有对行贿人进行权力帮助为由抗辩。他的辩护律师则主要从证人证言的真实性、权力帮助的相关性上进行了辩护。虽然还没有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按被告和律师的发问方式和质证意见,对受贿一节是准备作完全无罪的辩护。对于这样一个国际影响的、自2012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侦查经办了11个月的大案,出现这样的重大指控的全盘否定,确实让本案出现了更大的戏剧性。按照今天审判的进度和审判方式,明天后天还将对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今天微博转发中有人问我,对本案的审判有何观感。我的表态是:我对今天的庭审打高分。这是一个充分保护被告权利的审判。控方也改变了依赖口供定案的惯用方法,用证据链来证明指控。特别是证人出庭和实质举证录音等,都对今后职务犯罪审判开了示范作用。被告这种自我辩解很正常,可能是返供,也可能是实话,用证据链由合议庭进行综合评析。还有人问我:比当年你李庄案辩护时的庭审比较如何? 我说:今天的庭审质量高多了。薄也感到作为一名被告的滋味了。今天的庭审的公开性程度出乎我的预计,特别是将庭审笔录同步公布,而且书记员能够如此全面的记录下来,是中国刑事法庭上破记录的。对中国职务犯罪审判将产生深远影响。同时,也为我写出这篇述评提供了直接的实证基础。我总的评价是:第一天的审判是一场成功的审判。而审判中暴露出来的侦查薄熙来案件中的很多缺陷,是令人遗憾的。很可能使这场审判成为一场有长久隐患的审判。
之所以评价这是一场高质量的审判,是指济南中级法院比较好地贯彻了新刑诉法的法律精神,在中国目前的官员职务犯罪审判中,很好的体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判公允、审判公开的精神。
一、被告权利得到了充分保护
被告权利保护,一直是中国刑事法庭问题很大的领域。由于薄的身份和举国的关注,济南中级法院今天的审判中几乎是完全的保护了他的辩护权。无论是控方、还是法庭合议庭,都没有限制、恫吓被告的所有辩解,也没有打断其辩护人的发问和质证。辩方权益的保护是其他案件中少见的。这对查明所有对被告有利的节点,澄清一切社会传言,起了好作用。以致被告本人都认为法庭很好地保护了他的权利。这种审判,能够服众。也能够促使被告调整好对抗心理,让案情真相毕现。这样审判甚至让人对薄的法庭表现有了好评。说:以薄的能力口才岂能是一般人可以应付的?我回复说:这是误解.口才好,并不可能救自己.关键是犯罪事实有没有发生过。让被告说话,既是法庭应有的风度,也是查明全面真相的基础。这种审判作风是值得肯定的。
二、受贿犯罪用客观证据链证明
中国目前的受贿审判,一个最严重的问题,是靠口供定案。这导致严重的刑讯逼供现象。限制证人出庭,办案都努力逼取被告的交代口供和证人的书面证词,用虚假的书面言辞证据定案。本案审判中,控方可能早知道薄返供的现实,高度重视用客观证据链进行指控,不是靠薄的口供和证人的书面证言。对受贿罪通过款的走向、经手人、旁证、物业所在、行贿细节审查、項目帮助关联性、家庭关系的明知证据入手,不强迫被告自证其罪,用证据链证死真相。本案的薄家收财物证据事实已经证实,薄的辩解主要在知不知情上,即自己有没有主观犯意上。而按照中纪委新规定、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作出12条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影响力受贿”“权力关系人受贿”后,薄的辩解其实是苍白无力的。只要证明了徐明等二人财物交付薄家的事实,定罪应当没有问题。因此,控方的不依赖认罪口供的指控方法是高明而科学的。
三、审判公开有很多亮点将有示范意义
司法的生命在于公开。司法公信力也建筑在公开化之上。济南中院今天一天的庭审,审判公开化方面有很多亮点。一是用中法庭审判。现场旁听的人有110多位,有一定的代表性。同时开设了视频法庭同步让更多的人旁听;二是开通了法院微博直播,今天济南法院官方网站的粉丝一天暴涨,达30多万。搜狐微博直播最多时收听人达到10万以上。三是在全国法院首次将庭审笔录主动全部同步公开。包括证据录音和证人证言。庭审笔录在原刑诉法时,法院连律师都不让复印,视为审判机密。现在这样及时地向全社会公开,是需要勇气和自信的。我对济南中院书记员的速录水平非常钦佩,基本上能够非常完整地记录法庭各参与人的全部发言。对审判长驾驭庭审的节奏和清晰的思路也很佩服。这种公开,是比现场旁听的效果更好的。因为法庭现场好多人听不清楚、听不明白、听不完全、没有法律基础的往往听不懂。而这种全程笔录是能够非常清晰地看明白的。因此我在今天的微博上说:“法院当场公布庭审笔录,是一个前所未有的突破。这是实质性的公开审判步骤,为济南中院这一举措叫好。”四是将证人录音、证人书面证言,也直接网上播出,这也是全国首次。使公众身临其境。
四、证人到庭破解行贿受贿案件审判难题将影响全国
近年来受贿案审判基本上见不到证人,都用言辞证据出示质证。证人往往受到刑讯逼供,前后矛盾,而控方都会威胁证人不准见律师,更不准出庭作不利于指控的证言。如果违反,立即抓回按行贿罪起诉;如果帮助控方,就作为污点证人不予起诉。而本案中重要证人徐明出庭作证,并受到了各方甚至被告的当庭盘问。他的证言始终基本一致。徐明的出庭对查明权力帮助和法国别墅资金和儿子出国费用等情节,证明效力很强,同被告返供有直接对抗效果。同样,对另一行贿人则当庭播放了最高检察院侦查的录音证言,虽然不如当庭作证有效力,但是比起侦查制作的笔录,更为真实和可靠。这样的公开审判,即使是陪审团制,也能够得出公正的结论。
五、庭审驾驭公允,释法说理有据
济南中院在直播中,及时公布了起诉书内容,同时将新刑诉法的庭前会议、相关刑法罪名构成的法条,都同时公布在网上,很好地增强了法院依法审理、事事有据的司法说服力。让可能引起怀疑的社会舆论化解冰释。审判长对待被告、控方、辩方温和有礼,庭审用词和作风以理服人,树立了一种良好的法庭风格。
六、庭前会议功能正本清源,纠正了刘志军案的不良影响
庭前会议是新《刑诉法》的新内容。各地审判中正在出现变种,变成了一种不公开审判的借口。比较典型的造成恶劣示范影响的就是北京中院审判的刘志军案。这样大的案件半天审结,所有的证据说都在庭前会议中质证了。直接违背证据三性必须当庭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证据”的规定。本案中,一开庭审判长介绍庭前会议的情况说:“鉴于本案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法庭组织控辩双方,于2013年8月14日召开了庭前会议。”“.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是否申请回避、有无新的证据、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出庭证人名单及其他与审判有关的程序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同时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展示,听取了对证据和指控事实的意见,明确了庭审的重点。” 我立即担心今天的审判有可能再次出现刘志军案的情况。这将对今后全国刑案审判产生非常不好的影响。因此我当即发了微博:“庭前会议只能就程序问题交換意见以提高效率,节约诉讼资源。不得代替公开审判质证程序,所有定罪证据仍将当庭出示,对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公开质证,防止庭前会议发展成为变相不公开审理。”后来的直播迅速证明这个担心是不必要的。所有的定案证据的实体质证都扎实地进行了。这就为正确贯彻新刑诉法,纠正一些地方的违法办案,起了良好的纠偏作用。
说了那么多本案审判中的正面亮点,下面分析一下,通过公开审判,呈现出来的薄案侦查、起诉中的问题。我将之称为遗憾的侦查。
一、 薄谷开来的共同犯罪漏诉问题
本案的庭审充分地显示,谷开来完全构成了受贿罪的共犯。而且是主要的受贿的策划人和行为人。无论是300多万美金的法国别墅、还是儿子出国的费用,薄熙来确实没有直接经手,只是知情。他法庭上否认知情。辩解说:1\收受徐明的2千余万钱物自己不知情,都是谷的行为;2\他没有权力帮助徐明等人,都是正常职务履行;3\徐明同谷开来关系好,同他只是一般关系;4\否认买法国别墅同他有关,他不知情;5\儿子资助事也不知情。
而谷开来是逃不掉的。其实,明天调查的贪污罪问题,共同行为更明显,因为是直接通过谷的昂道律师所将国家的500万隐藏洗钱贪污的。那么,按照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2007年7月8日《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关于由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问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意见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贿论处。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前款行为的,对特定关系人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特定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按照这个规定,谷开来毫无疑问属于受贿共同犯罪被告。合肥审判只审了她的杀人罪,受贿罪没有起诉没有审判。本案中明显属于漏侦漏诉。由于她的不被追究,给了薄熙来可乘之机。将所有受贿责任推向谷,由于谷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身份单独不是受贿罪主体,这种辩解等于两人都可以无罪,2千多万可以白拿。而这种后果,就是故意割裂案情、不同案起诉薄谷造成的。这是侦查、起诉的大败笔。
二、 谷开来杀人案中薄不是滥用职权罪,而是包庇罪
这两个罪量刑基本相同,但是构成要件不同。滥用职权罪是公务行为。而薄干预王立军和其他警察依法办案,目的不只是滥用职权,而是明显地为了包庇谷开来杀人案,使她免暴露免追究,最后逃避法律的打击,进一步保住自已。这很清楚是利用职权包庇家人犯罪,而不是利用公权力随心所欲滥用职权损害公共权力的谨慎原则。
滥用职权罪《刑法》397条,属于职务犯罪,最高刑为7年,以国家财产和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为前提,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才可以判到10年。包庇罪《刑法》310条,属于妨碍司法秩序犯罪,情节严重的判10年以下。而滥用职权罪一个很重要的要件,是“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本案中王立军事件中可以定这种损失。而谷开来的杀人案就不符合这一特征。不能牵强地将杀害外国人造成国际影响就说成“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失”。因为这个法律保护客体是人的生命权,不是财产利益权。社会影响并不是此行为的特征。
因此,薄在促成王立军叛逃问题上,构成滥用职权罪,在谷开来杀人问题上,明显性质属于包庇罪。他的起诉罪名至少是四个。
其实滥用职权问题,这两件事情都不是主要的。薄的滥用职权问题,全国都知道发生在重庆全局性的领域,是运用党和国家的给的权力,打乱国家的基本经济发展安排,进行了倒行逆施的“唱红打黑”运动,严重摧残了民营企业的生存,否定了三十年改革开放的成果。导致了人所共知的重庆严重局面。真正的“滥用职权”被忽略了。这个案件的遗憾,在侦查环节犹抱琵琶半遮面,投鼠忌器,煮了夹生饭。
三、纪委侦查取证证据的效力问题
庭审中出现了一个证据硬伤,是将纪委阶段的《自白书》《认罪书》作为指控证据。而在《刑事诉讼法》中,这种证据只有参考价值,而没有刑事证据效力。因为《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党的纪检机构没有国家刑事司法侦查权,其取证的东西不能作为法庭的证据使用。实践中,很多地方都用检察院重新制作的笔录和自书认罪材料,替代纪委的材料,进行指控。而本案没有这样做。其原因,可能是纪委阶段薄有侥幸心理,以不移交司法为交易条件,进行自书认罪。一旦明确要移送司法审判,他到了检察院就再也不愿自书。因为薄毕竟是一个当过高层领导的人,有法律圈的很多朋友,他知道自白书的后果,和检察取证的效力。结果检察机关拿不到他的检察侦查阶段的认罪书,只有纪委阶段的。为了指控,不得不用为证据出示在法庭上。不论薄有多大的罪行,这种证据的效力是不能被采信的。因为其取证方式违法。证据无效。本案要依赖其他的客观证据,而不是靠他的自证其罪的自白书来证明他有罪。薄案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纪委反腐败,没有国家司法权力的实质侦查问题。应当引起我们今后高度的重视。
薄熙来案的审判,总体上其公开性和公正性都出乎我原先的预期。这是一种令人欣喜的现象。审判、公诉、辩护、被告、证人,各方审判参与人,表现都相当到位而符合法律理性。说明中国的依法治国的基本规则,已经形成。这些年法律人共同的努力和呼喊,已经起了作用。中央和最高司法机关是想确立法律规则治国、任何人都要在法律框架内活动、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这是法院地位上升、中国人权保护进步的好迹像。薄案的审判意义超过的四人帮审判、陈希同审判、成克杰审判、陈良宇审判,审理环节,是真审而不是表演。我们对这种趋势感到欣慰并抱有更大的期待。希望判决结果也完全由合议庭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作出,不要有太多的政治因素。薄熙来当年以践踏法治扬名,现在正在以另一种角色促进中国的法治进步。历史真的很吊诡。(2013-8-22十点到23凌晨)
我更喜欢陈有西写的,更加理性一些。虽然浦志强是我喜欢的律师!!
成功的审判 遗憾的侦查 ---- 陈有西
今天通过济南中院的审理前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案件公开庭审的直播,综合各现场媒体的报道,特别是新华社转发的庭审的全部笔录,很多原来扑朔迷离的传言得到了证实,一天审判透出的信息量非常大。第一天的审判,只进入受贿罪的法庭调查质证阶段,还没有涉及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的总则规定,在法庭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薄熙来都还只是嫌疑人。控方的指控意见和观点,要经过被告自己的辩解、律师的辩护、法庭的合议认定后,才能够确定薄熙来是否有罪。
控方的《起诉书》指控了被告人薄熙来三宗罪。一是犯贪污罪。2000年,被告人薄熙来担任中共大连市委书记期间,大连市人民政府负责了上级单位涉密场所改造工程。该工程由薄熙来直接负责,由时任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局长王正刚(另案处理)承办.2002年3月工程完工后,该单位通知王正刚,拨款人民币500万元给大连市人民政府。王正刚遂向已调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的薄熙来请示如何处理该款项,薄熙来表示考虑一下再说。一周后,王正刚再次向薄熙来汇报,提出该500万元在大连市没有其他人知道,因此提议将该款留给薄熙来补贴家用。薄熙来当即将此事电话告知薄谷开来,并让王正刚跟薄谷开来商议处理。几天后,王正刚到沈阳市薄熙来家中,与薄谷开来议定将该500万元转至薄谷开来指定的北京市昂道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东平处,供薄熙来家庭使用。2002年4月至2005年3月,上述款项陆续转入赵东平安排的账户或其律师事务所账户,由赵东平代为保管。薄谷开来将该500万元已交赵东平保管一事告知了薄熙来。二是犯受贿罪。1999年至2006年,被告人薄熙来利用其担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商务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2000年至2012年,薄熙来单独或者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另案处理)、其子薄瓜瓜,收受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唐肖林(另案处理)、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另案处理)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79.0587万元。三是犯滥用职权罪。2012年1月至2月,被告人薄熙来作为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中共重庆市委书记,在有关人员对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以下简称“11. 15案件”)进行汇报和揭发后,以及在时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立军叛逃前后,违反规定实施了一系列滥用职权行为。
而今天的庭审中,薄熙来除了对他的身份证据没有异议外,对所有的受贿指控均予以否定。理由不是否定事实有没有发生,而是以对妻子和儿子的行为不知情、同行贿人没有特别关系,和没有对行贿人进行权力帮助为由抗辩。他的辩护律师则主要从证人证言的真实性、权力帮助的相关性上进行了辩护。虽然还没有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按被告和律师的发问方式和质证意见,对受贿一节是准备作完全无罪的辩护。对于这样一个国际影响的、自2012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侦查经办了11个月的大案,出现这样的重大指控的全盘否定,确实让本案出现了更大的戏剧性。按照今天审判的进度和审判方式,明天后天还将对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今天微博转发中有人问我,对本案的审判有何观感。我的表态是:我对今天的庭审打高分。这是一个充分保护被告权利的审判。控方也改变了依赖口供定案的惯用方法,用证据链来证明指控。特别是证人出庭和实质举证录音等,都对今后职务犯罪审判开了示范作用。被告这种自我辩解很正常,可能是返供,也可能是实话,用证据链由合议庭进行综合评析。还有人问我:比当年你李庄案辩护时的庭审比较如何? 我说:今天的庭审质量高多了。薄也感到作为一名被告的滋味了。今天的庭审的公开性程度出乎我的预计,特别是将庭审笔录同步公布,而且书记员能够如此全面的记录下来,是中国刑事法庭上破记录的。对中国职务犯罪审判将产生深远影响。同时,也为我写出这篇述评提供了直接的实证基础。我总的评价是:第一天的审判是一场成功的审判。而审判中暴露出来的侦查薄熙来案件中的很多缺陷,是令人遗憾的。很可能使这场审判成为一场有长久隐患的审判。
之所以评价这是一场高质量的审判,是指济南中级法院比较好地贯彻了新刑诉法的法律精神,在中国目前的官员职务犯罪审判中,很好的体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判公允、审判公开的精神。
一、被告权利得到了充分保护
被告权利保护,一直是中国刑事法庭问题很大的领域。由于薄的身份和举国的关注,济南中级法院今天的审判中几乎是完全的保护了他的辩护权。无论是控方、还是法庭合议庭,都没有限制、恫吓被告的所有辩解,也没有打断其辩护人的发问和质证。辩方权益的保护是其他案件中少见的。这对查明所有对被告有利的节点,澄清一切社会传言,起了好作用。以致被告本人都认为法庭很好地保护了他的权利。这种审判,能够服众。也能够促使被告调整好对抗心理,让案情真相毕现。这样审判甚至让人对薄的法庭表现有了好评。说:以薄的能力口才岂能是一般人可以应付的?我回复说:这是误解.口才好,并不可能救自己.关键是犯罪事实有没有发生过。让被告说话,既是法庭应有的风度,也是查明全面真相的基础。这种审判作风是值得肯定的。
二、受贿犯罪用客观证据链证明
中国目前的受贿审判,一个最严重的问题,是靠口供定案。这导致严重的刑讯逼供现象。限制证人出庭,办案都努力逼取被告的交代口供和证人的书面证词,用虚假的书面言辞证据定案。本案审判中,控方可能早知道薄返供的现实,高度重视用客观证据链进行指控,不是靠薄的口供和证人的书面证言。对受贿罪通过款的走向、经手人、旁证、物业所在、行贿细节审查、項目帮助关联性、家庭关系的明知证据入手,不强迫被告自证其罪,用证据链证死真相。本案的薄家收财物证据事实已经证实,薄的辩解主要在知不知情上,即自己有没有主观犯意上。而按照中纪委新规定、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作出12条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影响力受贿”“权力关系人受贿”后,薄的辩解其实是苍白无力的。只要证明了徐明等二人财物交付薄家的事实,定罪应当没有问题。因此,控方的不依赖认罪口供的指控方法是高明而科学的。
三、审判公开有很多亮点将有示范意义
司法的生命在于公开。司法公信力也建筑在公开化之上。济南中院今天一天的庭审,审判公开化方面有很多亮点。一是用中法庭审判。现场旁听的人有110多位,有一定的代表性。同时开设了视频法庭同步让更多的人旁听;二是开通了法院微博直播,今天济南法院官方网站的粉丝一天暴涨,达30多万。搜狐微博直播最多时收听人达到10万以上。三是在全国法院首次将庭审笔录主动全部同步公开。包括证据录音和证人证言。庭审笔录在原刑诉法时,法院连律师都不让复印,视为审判机密。现在这样及时地向全社会公开,是需要勇气和自信的。我对济南中院书记员的速录水平非常钦佩,基本上能够非常完整地记录法庭各参与人的全部发言。对审判长驾驭庭审的节奏和清晰的思路也很佩服。这种公开,是比现场旁听的效果更好的。因为法庭现场好多人听不清楚、听不明白、听不完全、没有法律基础的往往听不懂。而这种全程笔录是能够非常清晰地看明白的。因此我在今天的微博上说:“法院当场公布庭审笔录,是一个前所未有的突破。这是实质性的公开审判步骤,为济南中院这一举措叫好。”四是将证人录音、证人书面证言,也直接网上播出,这也是全国首次。使公众身临其境。
四、证人到庭破解行贿受贿案件审判难题将影响全国
近年来受贿案审判基本上见不到证人,都用言辞证据出示质证。证人往往受到刑讯逼供,前后矛盾,而控方都会威胁证人不准见律师,更不准出庭作不利于指控的证言。如果违反,立即抓回按行贿罪起诉;如果帮助控方,就作为污点证人不予起诉。而本案中重要证人徐明出庭作证,并受到了各方甚至被告的当庭盘问。他的证言始终基本一致。徐明的出庭对查明权力帮助和法国别墅资金和儿子出国费用等情节,证明效力很强,同被告返供有直接对抗效果。同样,对另一行贿人则当庭播放了最高检察院侦查的录音证言,虽然不如当庭作证有效力,但是比起侦查制作的笔录,更为真实和可靠。这样的公开审判,即使是陪审团制,也能够得出公正的结论。
五、庭审驾驭公允,释法说理有据
济南中院在直播中,及时公布了起诉书内容,同时将新刑诉法的庭前会议、相关刑法罪名构成的法条,都同时公布在网上,很好地增强了法院依法审理、事事有据的司法说服力。让可能引起怀疑的社会舆论化解冰释。审判长对待被告、控方、辩方温和有礼,庭审用词和作风以理服人,树立了一种良好的法庭风格。
六、庭前会议功能正本清源,纠正了刘志军案的不良影响
庭前会议是新《刑诉法》的新内容。各地审判中正在出现变种,变成了一种不公开审判的借口。比较典型的造成恶劣示范影响的就是北京中院审判的刘志军案。这样大的案件半天审结,所有的证据说都在庭前会议中质证了。直接违背证据三性必须当庭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证据”的规定。本案中,一开庭审判长介绍庭前会议的情况说:“鉴于本案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法庭组织控辩双方,于2013年8月14日召开了庭前会议。”“.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是否申请回避、有无新的证据、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出庭证人名单及其他与审判有关的程序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同时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展示,听取了对证据和指控事实的意见,明确了庭审的重点。” 我立即担心今天的审判有可能再次出现刘志军案的情况。这将对今后全国刑案审判产生非常不好的影响。因此我当即发了微博:“庭前会议只能就程序问题交換意见以提高效率,节约诉讼资源。不得代替公开审判质证程序,所有定罪证据仍将当庭出示,对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公开质证,防止庭前会议发展成为变相不公开审理。”后来的直播迅速证明这个担心是不必要的。所有的定案证据的实体质证都扎实地进行了。这就为正确贯彻新刑诉法,纠正一些地方的违法办案,起了良好的纠偏作用。
说了那么多本案审判中的正面亮点,下面分析一下,通过公开审判,呈现出来的薄案侦查、起诉中的问题。我将之称为遗憾的侦查。
一、 薄谷开来的共同犯罪漏诉问题
本案的庭审充分地显示,谷开来完全构成了受贿罪的共犯。而且是主要的受贿的策划人和行为人。无论是300多万美金的法国别墅、还是儿子出国的费用,薄熙来确实没有直接经手,只是知情。他法庭上否认知情。辩解说:1\收受徐明的2千余万钱物自己不知情,都是谷的行为;2\他没有权力帮助徐明等人,都是正常职务履行;3\徐明同谷开来关系好,同他只是一般关系;4\否认买法国别墅同他有关,他不知情;5\儿子资助事也不知情。
而谷开来是逃不掉的。其实,明天调查的贪污罪问题,共同行为更明显,因为是直接通过谷的昂道律师所将国家的500万隐藏洗钱贪污的。那么,按照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2007年7月8日《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关于由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问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意见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贿论处。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前款行为的,对特定关系人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特定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按照这个规定,谷开来毫无疑问属于受贿共同犯罪被告。合肥审判只审了她的杀人罪,受贿罪没有起诉没有审判。本案中明显属于漏侦漏诉。由于她的不被追究,给了薄熙来可乘之机。将所有受贿责任推向谷,由于谷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身份单独不是受贿罪主体,这种辩解等于两人都可以无罪,2千多万可以白拿。而这种后果,就是故意割裂案情、不同案起诉薄谷造成的。这是侦查、起诉的大败笔。
二、 谷开来杀人案中薄不是滥用职权罪,而是包庇罪
这两个罪量刑基本相同,但是构成要件不同。滥用职权罪是公务行为。而薄干预王立军和其他警察依法办案,目的不只是滥用职权,而是明显地为了包庇谷开来杀人案,使她免暴露免追究,最后逃避法律的打击,进一步保住自已。这很清楚是利用职权包庇家人犯罪,而不是利用公权力随心所欲滥用职权损害公共权力的谨慎原则。
滥用职权罪《刑法》397条,属于职务犯罪,最高刑为7年,以国家财产和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为前提,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才可以判到10年。包庇罪《刑法》310条,属于妨碍司法秩序犯罪,情节严重的判10年以下。而滥用职权罪一个很重要的要件,是“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本案中王立军事件中可以定这种损失。而谷开来的杀人案就不符合这一特征。不能牵强地将杀害外国人造成国际影响就说成“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失”。因为这个法律保护客体是人的生命权,不是财产利益权。社会影响并不是此行为的特征。
因此,薄在促成王立军叛逃问题上,构成滥用职权罪,在谷开来杀人问题上,明显性质属于包庇罪。他的起诉罪名至少是四个。
其实滥用职权问题,这两件事情都不是主要的。薄的滥用职权问题,全国都知道发生在重庆全局性的领域,是运用党和国家的给的权力,打乱国家的基本经济发展安排,进行了倒行逆施的“唱红打黑”运动,严重摧残了民营企业的生存,否定了三十年改革开放的成果。导致了人所共知的重庆严重局面。真正的“滥用职权”被忽略了。这个案件的遗憾,在侦查环节犹抱琵琶半遮面,投鼠忌器,煮了夹生饭。
三、纪委侦查取证证据的效力问题
庭审中出现了一个证据硬伤,是将纪委阶段的《自白书》《认罪书》作为指控证据。而在《刑事诉讼法》中,这种证据只有参考价值,而没有刑事证据效力。因为《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党的纪检机构没有国家刑事司法侦查权,其取证的东西不能作为法庭的证据使用。实践中,很多地方都用检察院重新制作的笔录和自书认罪材料,替代纪委的材料,进行指控。而本案没有这样做。其原因,可能是纪委阶段薄有侥幸心理,以不移交司法为交易条件,进行自书认罪。一旦明确要移送司法审判,他到了检察院就再也不愿自书。因为薄毕竟是一个当过高层领导的人,有法律圈的很多朋友,他知道自白书的后果,和检察取证的效力。结果检察机关拿不到他的检察侦查阶段的认罪书,只有纪委阶段的。为了指控,不得不用为证据出示在法庭上。不论薄有多大的罪行,这种证据的效力是不能被采信的。因为其取证方式违法。证据无效。本案要依赖其他的客观证据,而不是靠他的自证其罪的自白书来证明他有罪。薄案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纪委反腐败,没有国家司法权力的实质侦查问题。应当引起我们今后高度的重视。
薄熙来案的审判,总体上其公开性和公正性都出乎我原先的预期。这是一种令人欣喜的现象。审判、公诉、辩护、被告、证人,各方审判参与人,表现都相当到位而符合法律理性。说明中国的依法治国的基本规则,已经形成。这些年法律人共同的努力和呼喊,已经起了作用。中央和最高司法机关是想确立法律规则治国、任何人都要在法律框架内活动、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这是法院地位上升、中国人权保护进步的好迹像。薄案的审判意义超过的四人帮审判、陈希同审判、成克杰审判、陈良宇审判,审理环节,是真审而不是表演。我们对这种趋势感到欣慰并抱有更大的期待。希望判决结果也完全由合议庭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作出,不要有太多的政治因素。薄熙来当年以践踏法治扬名,现在正在以另一种角色促进中国的法治进步。历史真的很吊诡。(2013-8-22十点到23凌晨)
我更喜欢陈有西写的,更加理性一些。虽然浦志强是我喜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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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1日星期四
2013年7月6日星期六
微信,爱之,恨之 (2013)
微信,我大概是2012年开始用,那时还没有现在火吧。
由于用的几个人,平常都有N+1种联系方式,所有也没有觉得微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除了可以传语音之外。
后来越来越多人用,连我妈都开始用了(其实是我帮她setup的!嘻嘻!),她过来后就可以和国内的亲戚朋友保持联系了。
再后来的某一天,我被拉到初中年级的大群里,80%的人我都不认识或者不熟悉,而且那里的水太大了,每天都被水军淹没,没过两天就退群了,取消notification都受不了!
不过因为参加了大群,又被拉到初中1班的小群,这时候,微信的威力才开始显现。
初中的班,其实大家都挺团结的,只不过因为不少同学没考回本校,彼此就没了联系。
这次被拉到班级群里,又重新见到十几年没见的同学,真的好亲切啊!
头两天,我就完全陷到里面去了,不是没心思上班,就是没心思看书!
先秀秀初中同学录的点滴吧,无论几时看回去,都觉得温情满满的,非常令人怀念。

-.同学录.-



同学录里有些是流于应付的,这完全可以理解,有些不是特别熟的同学,你给ta同学录,一个班这么多人,每个都写,是会疲于应付的。有些好的朋友,他们也不一定会写出非常touching的东西。但是,总有些人,总有些文字,会让你很感动,他们是这么用心,在你青葱的岁月里,划上点点的痕迹。
文字的,我就不贴了,贴一副同学画给我的漫画吧,貌似我说我的爱好是旅行,然后他就画了条船,还有很多小人帮着造船。因为完全没有想到这位同学会对我这么好,尤其感动!

这次带妈妈过来加拿大,很多东西都扔掉了,因为实在搬不动,但是这本同学录,还有很多相片我都没舍得扔,就邮寄回来了。这些是珍贵的回忆,完全不舍得扔掉,没了就没了,仿佛人生有一部份被清空的感觉,所以一咬牙就带回来了。幸亏带回来了!^_^
再后来,有个朋友建了个5人的小群,我的思绪一下子被拉回九寨沟的记忆里。里面的情绪是非常复杂的,千头万绪。
聊了很多,摸摸旧伤口,还在,不过已经愈合了,只剩下伤疤,告诉我曾经受过的伤,不疼不痒。时间是治愈伤口的良药,况且我还有70.
朋友说我幸福着呢,我想,真是这样的,所以我能够忘记过去,所以伤口可以愈合。
回想起我们的亲密无间,那样的疯癫,我还是会会心微笑,但是也许,那是再也不能够了吧。
读到现在,只看到微信的好,可是我还是有点恨,其实不是恨微信,是恨自己。现在快要考试了,不能太贪玩了,要看书了!
贪玩是我的个性吧,很难改了,不过我要克制,我要克制!
PS: 70妒忌我有微信群,整天吵着要我和他也建立一个微信群。 两个人的群哦,太有难度了,不是吗?!T_T
由于用的几个人,平常都有N+1种联系方式,所有也没有觉得微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除了可以传语音之外。
后来越来越多人用,连我妈都开始用了(其实是我帮她setup的!嘻嘻!),她过来后就可以和国内的亲戚朋友保持联系了。
再后来的某一天,我被拉到初中年级的大群里,80%的人我都不认识或者不熟悉,而且那里的水太大了,每天都被水军淹没,没过两天就退群了,取消notification都受不了!
不过因为参加了大群,又被拉到初中1班的小群,这时候,微信的威力才开始显现。
初中的班,其实大家都挺团结的,只不过因为不少同学没考回本校,彼此就没了联系。
这次被拉到班级群里,又重新见到十几年没见的同学,真的好亲切啊!
头两天,我就完全陷到里面去了,不是没心思上班,就是没心思看书!
先秀秀初中同学录的点滴吧,无论几时看回去,都觉得温情满满的,非常令人怀念。
-.同学录.-
同学录里有些是流于应付的,这完全可以理解,有些不是特别熟的同学,你给ta同学录,一个班这么多人,每个都写,是会疲于应付的。有些好的朋友,他们也不一定会写出非常touching的东西。但是,总有些人,总有些文字,会让你很感动,他们是这么用心,在你青葱的岁月里,划上点点的痕迹。
文字的,我就不贴了,贴一副同学画给我的漫画吧,貌似我说我的爱好是旅行,然后他就画了条船,还有很多小人帮着造船。因为完全没有想到这位同学会对我这么好,尤其感动!
这次带妈妈过来加拿大,很多东西都扔掉了,因为实在搬不动,但是这本同学录,还有很多相片我都没舍得扔,就邮寄回来了。这些是珍贵的回忆,完全不舍得扔掉,没了就没了,仿佛人生有一部份被清空的感觉,所以一咬牙就带回来了。幸亏带回来了!^_^
再后来,有个朋友建了个5人的小群,我的思绪一下子被拉回九寨沟的记忆里。里面的情绪是非常复杂的,千头万绪。
聊了很多,摸摸旧伤口,还在,不过已经愈合了,只剩下伤疤,告诉我曾经受过的伤,不疼不痒。时间是治愈伤口的良药,况且我还有70.
朋友说我幸福着呢,我想,真是这样的,所以我能够忘记过去,所以伤口可以愈合。
回想起我们的亲密无间,那样的疯癫,我还是会会心微笑,但是也许,那是再也不能够了吧。
读到现在,只看到微信的好,可是我还是有点恨,其实不是恨微信,是恨自己。现在快要考试了,不能太贪玩了,要看书了!
贪玩是我的个性吧,很难改了,不过我要克制,我要克制!
PS: 70妒忌我有微信群,整天吵着要我和他也建立一个微信群。 两个人的群哦,太有难度了,不是吗?!T_T
2013年6月16日星期日
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
个人隐私 vs 公共安全
老话题了。
当看到这篇文章《什麼是美國的Prism(稜鏡計畫)?這是現今常上網路、常用手機的我們應該要了解一下的美國最高機密監聽計畫》时,我的确是惊恐不安的,这意味着我们已经被全方位监视!而且还是协同作战!恐怖啊!
一方面,我不觉得Edward Snowden应该被赦免,因为法律应该是最大的,如果他真的犯了法,他就应该受到制裁,我不希望法律因为“有超过20万人请愿”就被忽略;
另一方面我感激他敢于公开这个天大的秘密;我希望他能被减免,在法律的范围内;我希望他能尽快回复到正常的生活轨道;
还有,我有点支持政府监听电话、网络,我不知道boundary在哪里,但是看见911、波士顿马拉松的惨况,我觉得打击恐怖袭击非常必要,而且波士顿马拉松就是靠无数监视图像找到疑凶的!
可是!我讨厌美国利用“打击恐怖主义”这个话题,来入侵其他国家,这是骑劫正义,来做不义的事情!
看起来真的有点精神分裂了!
不过最重要的一点是,如果美国政府这么做真的是符合法律的,他们就不应该偷偷摸摸!
法律是最大的,用法律来说话吧!
当看到这篇文章《什麼是美國的Prism(稜鏡計畫)?這是現今常上網路、常用手機的我們應該要了解一下的美國最高機密監聽計畫》时,我的确是惊恐不安的,这意味着我们已经被全方位监视!而且还是协同作战!恐怖啊!
一方面,我不觉得Edward Snowden应该被赦免,因为法律应该是最大的,如果他真的犯了法,他就应该受到制裁,我不希望法律因为“有超过20万人请愿”就被忽略;
另一方面我感激他敢于公开这个天大的秘密;我希望他能被减免,在法律的范围内;我希望他能尽快回复到正常的生活轨道;
还有,我有点支持政府监听电话、网络,我不知道boundary在哪里,但是看见911、波士顿马拉松的惨况,我觉得打击恐怖袭击非常必要,而且波士顿马拉松就是靠无数监视图像找到疑凶的!
可是!我讨厌美国利用“打击恐怖主义”这个话题,来入侵其他国家,这是骑劫正义,来做不义的事情!
看起来真的有点精神分裂了!
不过最重要的一点是,如果美国政府这么做真的是符合法律的,他们就不应该偷偷摸摸!
法律是最大的,用法律来说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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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2日星期三
依我看
最近有好几件时事,不议不快。
=============================================================================
* 中国民主人士门派之争
以前不知道原来中国民主人士有这么多门派之争:有看不惯刘晓波的,有看不惯艾未未的,有看不惯肉唐僧的;有看不惯有看不惯胡佳曾金燕的。。。
我以为中国现在这么多问题,都需要大家为自己的权利、为人类基本的权利去抗争,而现时最最最不需要的就是内耗!看着真心疼啊,这么多好同志,怎么就你看不惯我,我看不惯你呢!
不是都在争取民主吗,又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为什么还会这样。看看他们彼此看不惯的理由,都是那么微不足道!
**看不惯艾未未的就只有一个理由吧:装逼!
啥了不起的,装就装呗,他的努力难道大家看不见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为什么就不能包容和自己不一样的人呢!
**看不惯肉唐僧的:这人见谁骂谁啊!俗!不认同他的“去政治化”
我也觉得这肉唐僧火气有点大,一被question就吼着要把钱退给人,EQ不太高的样子。
可是他这么努力地组建送饭党,就光凭着这点,我就喜欢他!我就觉得他了不起!
至于“去政治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法去实现自己的目标,如果“去政治化”真的可以帮助中国民主,为什么就不可以呢!难道真的要见血才是真民主吗?!!
**看不惯刘晓波的:不认同他“没有敌人”的言论
说实话,自从知道有刘晓波这个人,我就一直在找他的资料。我只能说,我还是不清楚他到底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可以拿到诺贝尔和平奖。
但是,我认同他温和争取民主的观点,我觉得中国现在有很多人已经得到了经济上的利益,要他们抛弃一切去争取民主是不现实的。
而且激进地争取民主的代价太高,如果温和能够争取到民主,那就温和吧,少牺牲几个人不好吗?
**看不惯胡佳曾金燕:
我不太清楚twitter上为什么有人这么讨厌他们夫妻,不过那人大家对那人的评价都不高,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民主人士。把他们列进来有点勉强哦!
我看过有关胡佳的纪录片,我还为他们流过眼泪。我觉得曾金燕也很了不起,也许追求民主并不是她一开始的选择,只是因为她选择了胡佳。但是看到后来她奋勇反抗,我觉得她很勇敢,也很无奈。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她在FB的几条言论,我觉得她作为公众人物,说的话应该更深思熟虑些。但是我还是会为他们加油,只因为他们牺牲了自己,为自己也为其他人谋取民主、谋取幸福!
**看不惯赵连海
我曾经follow过他的twitter,实在有点受不了他骂娘的言论。不喜欢看就不follow呗,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还是真心佩服他们敢于站出来,为自己争取权益,为大家争取权益的!
**也许还有对叶海燕(流氓燕)
也许太过叛经离道了,应该有人会出尽力气诋毁这样的女子吧。
我觉得她太了不起了,虽然还是不清楚为什么她会站出来,为性工作者争取权利(从我看到的文章里,没看到必然性),但是我佩服她,奇女子呢!
总结:
我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有讨人欢喜的部份,也有惹人讨厌的部份。我们只要多点包容,求同存异,为共同的目标努力就好了,千万别内耗啊!
=============================================================================
* 我看多伦多市长福特吸毒之事
**主流传媒应持有的态度
我觉得Toronto Star开了个很坏很坏的头!作为传统主流媒体,它做了最最最不应该做的事情:引用不可靠的信息。
我记得看News Room的时候,编辑们都找到了消息的source,可是因为那人不肯让他们报告他真实的姓名,他们就无法报道那个专题,尽管那是个大新闻!后来source终于同意公开姓名了,所以最终也可以报道了,皆大欢喜!
可是反观Toronto Star,他们虽然据称看过video了,可是到了最后,video也没影了,线人也没出现,完全就像捕风捉影一般,把自己活生生沦落到小报的角色,太过份了!太不严谨了。我现在看见Toronto Star的报道,都觉得极不靠谱,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啊!
**到底有没有吸毒
我私底下觉得,福特是应该有吸毒的,从他外交性的闪烁用词,就让人觉得他身有屎!
还有他那么多幕僚都纷纷辞职,很难让人觉得他是清白的。
可是,加拿大的法律是无罪论,一天你没被法官判你有罪,你就是无罪的。
所以,多伦多人,你不能到哪里都说福特有罪啊!他一天没被判有罪,你们就不能把他当罪人!
况且,他为多伦多市政府省下2个亿不是吗!!你没多交税吧!你省了钱了吧!这么好的市长哪里去找啊!
**到底有没有短片
应该是有的!可是为嘛最后没影踪了呢?!求真相!
**美国网站筹集的资金,应不应该收
美国网站Gawker.com筹集到20万元,本来是要买据说是福特吸毒的video,最后又买不到。然后他们说要把钱捐给在加拿大帮助瘾君子的慈善机构,但是觉得好几个机构都拒绝了这一大笔资金。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要拒绝,我没想到正义的理由是什么?!继续求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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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主人士门派之争
以前不知道原来中国民主人士有这么多门派之争:有看不惯刘晓波的,有看不惯艾未未的,有看不惯肉唐僧的;有看不惯有看不惯胡佳曾金燕的。。。
我以为中国现在这么多问题,都需要大家为自己的权利、为人类基本的权利去抗争,而现时最最最不需要的就是内耗!看着真心疼啊,这么多好同志,怎么就你看不惯我,我看不惯你呢!
不是都在争取民主吗,又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为什么还会这样。看看他们彼此看不惯的理由,都是那么微不足道!
**看不惯艾未未的就只有一个理由吧:装逼!
啥了不起的,装就装呗,他的努力难道大家看不见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为什么就不能包容和自己不一样的人呢!
**看不惯肉唐僧的:这人见谁骂谁啊!俗!不认同他的“去政治化”
我也觉得这肉唐僧火气有点大,一被question就吼着要把钱退给人,EQ不太高的样子。
可是他这么努力地组建送饭党,就光凭着这点,我就喜欢他!我就觉得他了不起!
至于“去政治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法去实现自己的目标,如果“去政治化”真的可以帮助中国民主,为什么就不可以呢!难道真的要见血才是真民主吗?!!
**看不惯刘晓波的:不认同他“没有敌人”的言论
说实话,自从知道有刘晓波这个人,我就一直在找他的资料。我只能说,我还是不清楚他到底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可以拿到诺贝尔和平奖。
但是,我认同他温和争取民主的观点,我觉得中国现在有很多人已经得到了经济上的利益,要他们抛弃一切去争取民主是不现实的。
而且激进地争取民主的代价太高,如果温和能够争取到民主,那就温和吧,少牺牲几个人不好吗?
**看不惯胡佳曾金燕:
我不太清楚twitter上为什么有人这么讨厌他们夫妻,不过那人大家对那人的评价都不高,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民主人士。把他们列进来有点勉强哦!
我看过有关胡佳的纪录片,我还为他们流过眼泪。我觉得曾金燕也很了不起,也许追求民主并不是她一开始的选择,只是因为她选择了胡佳。但是看到后来她奋勇反抗,我觉得她很勇敢,也很无奈。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她在FB的几条言论,我觉得她作为公众人物,说的话应该更深思熟虑些。但是我还是会为他们加油,只因为他们牺牲了自己,为自己也为其他人谋取民主、谋取幸福!
**看不惯赵连海
我曾经follow过他的twitter,实在有点受不了他骂娘的言论。不喜欢看就不follow呗,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还是真心佩服他们敢于站出来,为自己争取权益,为大家争取权益的!
**也许还有对叶海燕(流氓燕)
也许太过叛经离道了,应该有人会出尽力气诋毁这样的女子吧。
我觉得她太了不起了,虽然还是不清楚为什么她会站出来,为性工作者争取权利(从我看到的文章里,没看到必然性),但是我佩服她,奇女子呢!
总结:
我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有讨人欢喜的部份,也有惹人讨厌的部份。我们只要多点包容,求同存异,为共同的目标努力就好了,千万别内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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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多伦多市长福特吸毒之事
**主流传媒应持有的态度
我觉得Toronto Star开了个很坏很坏的头!作为传统主流媒体,它做了最最最不应该做的事情:引用不可靠的信息。
我记得看News Room的时候,编辑们都找到了消息的source,可是因为那人不肯让他们报告他真实的姓名,他们就无法报道那个专题,尽管那是个大新闻!后来source终于同意公开姓名了,所以最终也可以报道了,皆大欢喜!
可是反观Toronto Star,他们虽然据称看过video了,可是到了最后,video也没影了,线人也没出现,完全就像捕风捉影一般,把自己活生生沦落到小报的角色,太过份了!太不严谨了。我现在看见Toronto Star的报道,都觉得极不靠谱,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啊!
**到底有没有吸毒
我私底下觉得,福特是应该有吸毒的,从他外交性的闪烁用词,就让人觉得他身有屎!
还有他那么多幕僚都纷纷辞职,很难让人觉得他是清白的。
可是,加拿大的法律是无罪论,一天你没被法官判你有罪,你就是无罪的。
所以,多伦多人,你不能到哪里都说福特有罪啊!他一天没被判有罪,你们就不能把他当罪人!
况且,他为多伦多市政府省下2个亿不是吗!!你没多交税吧!你省了钱了吧!这么好的市长哪里去找啊!
**到底有没有短片
应该是有的!可是为嘛最后没影踪了呢?!求真相!
**美国网站筹集的资金,应不应该收
美国网站Gawker.com筹集到20万元,本来是要买据说是福特吸毒的video,最后又买不到。然后他们说要把钱捐给在加拿大帮助瘾君子的慈善机构,但是觉得好几个机构都拒绝了这一大笔资金。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要拒绝,我没想到正义的理由是什么?!继续求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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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6日星期四
超感动的一篇博文
狗血情节啊!原来这博客的作者不是泊小豆,那泊小豆的头像是都是别人的,据说是劉雨凱的,我说怎么那么帅!
下面图的老爷爷是@PLAYBOY鑫的爷爷,现在还活得好好的!
这么好的文章,原来是假的吗?我再去访问下面的博文,已经被限制了。
求真相!求真相!
===========================================================
写的是和爷爷相依为命的博文,亲情满满,一边看一边泪流满面,不能自已。
http://blog.sina.com.cn/s/blog_a8cecab901019kya.html
据说是他爷爷的照片:
下面图的老爷爷是@PLAYBOY鑫的爷爷,现在还活得好好的!
这么好的文章,原来是假的吗?我再去访问下面的博文,已经被限制了。
求真相!求真相!
===========================================================
写的是和爷爷相依为命的博文,亲情满满,一边看一边泪流满面,不能自已。
http://blog.sina.com.cn/s/blog_a8cecab901019kya.html
据说是他爷爷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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